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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对位于龙胜镇桂龙路75号4幢1单元房屋一间(车库)(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法院公告 | 公告时间:2024-5-7 20: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4)桂0328执169号

本院定于202468日10:00至202469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户名: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3/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592.64bP8U位于龙胜镇桂龙路75号4幢1单元房屋一间(车库)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龙胜镇桂龙路75号4幢1单元房屋一间(车库)。

(一)标的物详情

1、房产证号:龙房权证龙胜字第10638号

2、国有土地使用证:龙国用(2009)第463号

3、证载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期限:2007年8月17日至2077年8月17日

5、地类规划用途:住宅用地;设计用途:车库;

6、证载房屋建筑面积:27.86平方米

7、证载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94平方米

8、房屋结构:砖混;

9、房屋总层数:8层(无电梯);

10、房屋所在层:1层;

11、户型:一间(可做门面、车库等);

12、房屋装修情况:2010年做鸡血玉石等生意进行简装修(现为摆放展示鸡血玉石等布局,具体以现场看房为准);

13、房屋内家具家电处置情况:房屋内的鸡血玉石、茶几等可移动摆件及摆件固定架子单独另行作价处置,水电装修与房屋一并处置(具体以现场看房为准);

14、周边情况:临近街区,交通便利。

(二)注意事项:

因房屋内的鸡血玉石、茶几等可移动摆件及摆件固定架子整体打包在单独另行作价处置同步进行中,会出现房屋成交鸡血玉石等尚未成交情况,还需继续处置鸡血玉石等财产,若房屋成交的鸡血玉石等未成交的,房屋交付之后由鸡血玉石等所有人与买受人进行承租,按月进行租赁,考虑到处置财产情况,租金为每月500元,每月一付,租赁时间从交房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2年,2年之后由买受人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租赁给鸡血玉石等财产所有人,若不再租赁给鸡血玉石等财产所有人的,由法院进行清场,彻底完成交房事宜,本院不会无限期进行处置鸡血玉石等财产(本处竞买人需特别注意,可能会出现以上情况,竞买成功之后需接受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若无法接受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竞买成功的,依法按悔拍处理)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468日10:00至202469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25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参考价确定方式:税务局询价及当事人议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支付宝账户(未有支付宝账户者可在开拍前三天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465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咨询本院执行局,咨询及预约方式:至迟于开拍前2致电18078301512、0773-7510322,由本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登记好后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标的物实体情况)

五、拍卖已知瑕疵:拍卖标的物交付时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记载的为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如标的物因违建、扩建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意向竞买人现场勘查标的物后,审慎做出竞买决定。因标的物现状或者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及时办理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本院已在公告里做了详尽告知,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七、特别提醒: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桂0328执169,开户银行:广西龙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新支行,子账号:350912010111188811-102282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未按期限缴款余额的,本院将按悔拍处理,保证金没收

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65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二、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暂不支持。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同时注意看标的物详情及注意事项交代的情况)

特别提示:

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标的物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需等待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并办理解封、解押等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法院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权属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支付。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处置。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2.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3.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缴水、电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因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需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

4.拍卖标的物为不动产的,对于该不动产所附着的产权人户籍迁入迁出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负责处理。

十四、【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 25 条第 2 款之规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拍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五、拍卖成交后,房产的相应权益(包括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依法自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但标的物详情及注意事项里面注明的情况出现的,部分权益会暂时略受影响的除外(出现的情况不影响标的物办理过户)。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详情介绍以及注意事项,如未按提示详细了解拍卖规则以及拍卖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773-7510322 执行内勤

          18078301512  执行员杨

拍卖监督电话:0773-751220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龙脊大道园区

附:1、拍卖须知。

    2、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3、税费须知。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标的名称:位于龙胜镇桂龙路75号4幢1单元房屋一间(车库)
    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54E43790A743EF89C3C8D6CD11EB86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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