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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个人持有的新宁县人和商贸有限公司的13.3333%股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法院公告 | 公告时间:2024-8-26 11:10:00

竞买公告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92610时至202492710时止(延时除外)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2/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82.Mn5Mjy,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个人持有的新宁县人和商贸有限公司的13.3333%股权

二、起拍价:200000

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3、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该次拍卖流拍。

4、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悔拍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因悔拍造成的损失,由悔拍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相关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96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优先购买权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本次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暂无。

七、特别说明

1、请竞买人咨询股权变更的相关部门,竞买成功后自行办理股权变更等相关手续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办理过户所涉及的全部税、费等相关费用根据规定承担

5、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本拍卖财产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拍品所属公司企业的经营状况。竞买人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或暂缓拍卖。

9、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7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崂山支行,账号:2060008674205000010922。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0、网络司法拍卖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32-88895065  19853257618孙法官

法拍房贷款业务及拍卖流程相关咨询电话:

盛亿拍卖(山东)有限公司15066266275

(友情提示:认准官方联系方式,谨防金融诈骗)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青岛市崂山区民法院

2024826

    标的名称:个人持有的新宁县人和商贸有限公司的13.3333%股权
    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46A224981B143922E1989C1EEB34C6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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