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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天禧路1号1幢18-2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法院公告 | 公告时间:2024-10-15 9:57:00

拍卖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1117日10时至2024111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6.RSKfpA,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两江新区天禧路1号1幢18-23号(产权证号: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686281号

标的物介绍:重庆市两江新区天禧路1号1幢18-23号,所在楼栋名为“华宇摩天1幢”,房屋建筑面积33.94平方米,套内面积24.09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办公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2049年8月17日止,房屋现状为出租状态,出租用作肆夕酒店使用,房屋租赁期限为2021年4月10日至2030年6月9日止,但租赁费用不明确。拍卖对象水、电、消防、通讯等生活设施配套齐备,交通便捷周边较繁华,区域内医疗机构、银行网点、教育机构、商场等,公共服务配套服务设施齐全,能够满足生活所需。     

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仅包括房屋本身和固定装修部分,不包括其他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2.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法院按照产权证书记载的面积和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标的物若有其他瑕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3.据重庆品亿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向华宇摩天物业了解到,该房屋截止至2024年10月物业费无欠费物业收费标准为:4元/平方米,另每月15元左右公摊费,水电费为物业代收代付、商业用水用电有浮动拍卖房屋所欠的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费用,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具体费用以交付时为准)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4.司法拍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若标的物土地使用权到期或需变更土地性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缴纳相关费用;7.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做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实地看样并了解相关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评估价27.32万元,起拍价:19.124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受托人才能报名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买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联合竞买协议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才能报名进行联合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报名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买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安排)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或17304630679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支行城东路分理处;账号:50001166200052500639750455)。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等。

 

 咨询电话: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

 法院咨询电话:023-85890556谭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23-85890957;

 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登瀛大道30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4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二〇二四年十五


    标的名称:两江新区天禧路1号1幢18-3
    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spc_item.htm?id=07EBED81EE3B4D5B32E71B3371BEC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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